德国拟对数据经营征税
来源:增值税添加时间:2018/11/15 点击:
不久前,在德国柏林召开的全球经济论坛(GES)上,德国总理默克尔表
示,为更好地评估数据价值,应对税收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并提出
了征收数据税的新概念。
默克尔对数据征收增值税的想法基于一个质疑:作为课税对象,应该对
数据和汽车零配件区别待吗?她在GES上表示:“我认为,数据的定价,尤
其是对消费者数据定价,是未来的主要问题。”
默克尔的这一观点并非首创,而是当下欧洲各国政府普遍关注的问题。
脸书(Facebook),Equifax, 优步(Uber)和伦敦希思罗机场无休止的数
据泄露——无论是被黑客窃取还是出售——使遭受损失的人群一再增加,激
怒了众多用户,以致推动欧盟委员会考虑采取行动来解决问题。
此前,号称“史上最严隐私条例”的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
R)已于5月25日生效,这将影响到欧盟所有企业及与欧盟有业务来往的企
业的运营。新法规替代了已经过时的1995年的欧洲数据保护指令,旨在协
调欧盟各成员国的数据隐私法律,保护欧盟公民的个人数据。
数据是未来的原材料,经常被称作“未来的石油”。相比GDPR,默克
尔要更进一步,她不仅仅保护数据,她还倡导对那些利用数据赚钱的大型
网络科技公司,如Facebook或谷歌(Google)等美国IT公司,在欧盟境内
征收数据税。
按照目前的税收规则,出售与客户相关的数据和内容获得的利润是不
征税的。在新的数字时代,当年设计的税收规则已经不适合于那些分布在
全球、虚拟的、没有或者几乎没有物理存在的公司了。
默克尔认为,税收改革是避免让世界变得非常不公平的“最重要的事情
之一”,否则,“一些人免费提供数据,而其他人则利用数据赚钱”。
虽然德国是一个制造业强国,但默克尔总理想打破税收制度中实体产
品和数据之间的界限。科技公司几乎没有基础设施,而且经常将注册地设
置在低税率地区。默克尔质疑,为何在定价和征税方面,数据与实体产品
区别对待?她认为,为了建设更加公平的世界,数据定价“必须纳入我们的
税收体系”。
默克尔还强调了市场开放以及一个“多边的、基于协调一致的规则的
交易系统”的重要性。她说,单边征税会给企业提供合法的避税空间,多边
法规能够为企业创造法律适用确定性以及可预测性,确保数字经济可持续
增长和被公平地纳入税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