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美国对海外银行账户的税收管理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18/12/05 点击:
美国对海外银行账户的税收管理
最近,美国一家法院以“阴谋诈骗美国政府”的罪名,判处英国人亚
德里安·拜伦有罪。将面临最高5年监禁的拜伦,违反的是美国《海外账
户税收遵从法案》(FATCA,也被称为“肥咖法案”),成为违反“肥咖
法案”而入狱的第一人。分析人士指出,这个判决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
义。
“钓鱼执法”钓了条“大鱼”
2017年初,美国司法部对一系列涉嫌操纵美国股市的案件展开调
查。他们发现,这些案件都是通过设在中美洲国家伯利兹的几个经纪
公司实施的。在调查过程中,一家名为“忠诚银行”的金融机构进入调
查人员的视线,它被怀疑用来洗白操纵股市获得的违法所得。忠诚银
行是一家离岸银行,在布达佩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设有办事处。
2017年6月的一天,美国司法部一名特工,伪装成投资者来到忠
诚银行布达佩斯办事处,找到时任忠诚银行首席业务官兼前首席执行
官的拜伦。前者自称是美国公民,想在忠诚银行开立多个企业账户。
他还透露,虽然自己是这些账户的实际拥有者,但他想用它们来操纵
股票,因此不希望自己在银行记录中作为账户持有人出现。拜伦称,
忠诚银行可以开立此类账户,并提供与其相关联的借记卡。1个月后,
这名特工再次会见拜伦,详细介绍了自己的股票操纵计划,包括在哪
些环节需要规避“肥咖法案”要求的信息报告等。拜伦表示,忠诚银行
不会向监管机构提交有关信息,除非开户申请文件中能够看到“明显的
与美国关联的内容”。随后,忠诚银行为这名特工开设了多个账户,并
未要求后者提供“肥咖法案”规定的信息。
至此,美国政府已掌握了拜伦违反“肥咖法案”的确凿证据。在英国
伦敦金融城警察局、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和匈牙利国家调查局的共同协
助下,拜伦被捕,并于今年7月从匈牙利引渡到美国,经审判后认罪服法。
“肥咖法案”延伸管辖长臂
这个案件再次引起人们对“肥咖法案”的关注。该法案是美国政府在
2010年颁布的,它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国内收入局报告美国税收
居民(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账户的信息,否则这些外国金融机
构在收到来源于美国的特定收入时,将被扣缴30%的惩罚性预提所得税。
报告的门槛是——个人账户余额5万美元以上,或企业账户余额25万美元。
该法案于2014年7月生效,旨在打击美国纳税人利用外国账户来逃避税收。
“肥咖法案”的实施主要依靠双边信息交换机制,即美国与其他辖区根
据双边政府间协定开展信息交换。这种双边协定有两个模板。简单来说,
按照模板一,外国金融机构将向所在国的税务机关报告美国纳税人账户信
息,然后由所在国税务机关提供给美国政府。按照模板二,外国金融机构
将直接向美国国内收入局报告美国纳税人账户信息。根据美国国内收入局
网站显示的信息,目前全球已经有113个辖区与美国政府达成了协议,其
中大部分辖区签署的是模板一协议,签署模板二协议的只有12个。这113个
协议中生效执行的有87个,完成签署的有13个,实质达成的有13个。
“肥咖法案”体现了美国司法长臂管辖的强势做法——只要外国金融机
构有达到报告门槛的美国客户,这些金融机构就要履行向美国政府的信息
报告义务。拜伦案则进一步发出了关于“肥咖法案”执行的明确信息,即美
国执法当局不仅准备起诉美国账户持有人本身,还准备起诉那些促进逃税
的人,不管他是哪国人。
在本案中,拜伦是英国公民,忠诚银行的总部设在加勒比岛国圣文森
特和格林纳丁斯,拜伦与卧底特工在布达佩斯会面。虽然以上案情要件都
与美国扯不上关系,但它们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拜伦清楚地知道他的客
户是美国公民,仍然无视“肥咖法案”而不向美国国内收入局做信息披露。
一位评论员指出:“美国政府肯定会扣动扳机。它想释放这样一个信号:
肥咖不是纸老虎!”
“大家都来玩儿卧底”
本案的另一个看点是,美国政府派遣特工开展卧底行动,才掌握关
键证据,将拜伦捉拿归案。据美国媒体报道,该案是由美国总检察官纽
约东区办公室刑事调查部商业与证券欺诈科侦办的,这个部门是美国调
查此类商业、金融欺诈案件的主力单位。
以前提到卧底行动,大家都会想到联邦调查局(FBI)的特工。的确,
由于卧底行动具有侵入性和危险性,以前只有FBI等少数联邦执法部门使
用。但是近年来,卧底行动受到越来越多政府部门的青睐,“大家都来玩
儿卧底”。据《纽约时报》报道,至少有40个政府机构使用过卧底行动。
例如,美国农业部就有100多个特工化装成领取食品券的穷人,前往数以
千计的社区小店,调查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美国国内收入局也有数十位
特工在全球追踪逃税者,他们变身为会计师、税务中介、毒贩、一掷千金
的游艇购买者等,与嫌疑对象打交道,获取证据,称得上是“工作如戏,
全靠演技”。
卧底行动的支持者认为,这种秘密手段是搜集证据的有力武器,能搜
集到传统手段无能为力的证据,把更多的坏人起诉定罪。但也有人担心它
被滥用和伤及无辜。FBI前特工迈克尔·日尔曼说:“如果使用得当,卧底是
个有效的执法武器;但它也有风险,应有必要的训练和监管。说到底,它
是一种政府参与的欺骗行为,为了保护公共利益佯装参与犯罪活动,应该
只在对付最严重的犯罪时才使用。”
拜伦案也给中国金融机构提了个醒。中国与美国签署的是模板一协议,
目前处于“实质达成”状态。也就是说,双方已就协议内容达成一致并草签,
但并未正式签署。2017年5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
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
查管理办法》,为金融机构合规指明了方向。配发的公告解读这样建议:
“鉴于我国政府正与美国政府积极商谈有关FATCA政府间协定事宜,金融
机构可以考虑在操作层面将标准与FATCA统筹,包括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将
二者的声明文件进行整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