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知识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18/12/04 点击: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
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3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
局: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
5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
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和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
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
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
1.《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2.《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