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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

房企开发成本的计税依据

来源:企业所得税添加时间:2018/11/15 点击:
        根据目前税收征管的要求,要求房地产企业分类核算开发产品成本。

现在不少纳税人疑惑,房地产开发产品应该如何分类?会计核算的要求

与程序有哪些?

         税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扣除销售成本和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

额都要求按不同类型的房产分别核算开发产品成本。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

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当

期已实现销售的可售面积和可售面积单位工程成本确认。可售面积单位成

本和已销开发产品的计税成本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某类可售面积单位成本=该类成本对象总成本÷该类成本对象总可售面积

   已售某类房产的计税成本=该类可售面积单位成本×已售的可售面积

 2.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91号)规定,对不同类型房地产应当分别计算增值额、

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用公式表示:

   某类房产的增值额=该类房产应税收入总额-该类房产扣除项目金额

   某类房产扣除项目金额=该类房产建造成本×(1+30%)+有关的税金

         分类法介绍

         分类法,指以产品的“类”作为成本核算对象,产品完工后,将日常会

计核算所归集的成本费用,通过一定方法分配计算各类产品成本的成本核

算方法。产品类别划分,是以成本对象作为产品的“类”,可以定义为产品

自然类别,管理需要的产品类别,房地产企业可以按不同房产类型确定房

产的“类”。

        分类法的计算方法与要点包括:(1)有明确的产品分类原则和分类方

法,开工之前合理地将产品分为若干“类”。(2)有固定的产品成本项目,

明确各个成本项目核算范围和具体内容;财会部门日常按成本项目归集成

本费用。(3)有科学的成本分配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能准确分配计算

各类产品的成本。

        规范的成本核算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了开发产品的分类原则、七个成本项目

及其核算内容、成本分配计算的两项原则和五种方法。两项原则是受益原

则和配比原则;五种方法包括直接计入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

接成本法和预算造价法。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定了开发产品的七个成本项目。

并规定房地产企业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某一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当直

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由几个成本核算对象共同负担的,应当选择占地面

积比例、预算造价比例、建筑面积比例等合理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成本

核算对象。

        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由于程序比较复杂,房地产企业按“分类法”核算开发产品,必须要保

证工作流程准确到位,基本程序列示如下:

 一、开发项目开工之前,划分确定房产类别,作为成本核算对象。房产类

别按照六项原则划分,即可否销售原则、功能区分原则、定价差额原则、成

本差异原则、分类归集原则和权益区分原则。

二、开发产品成本的日常核算。会计部门在“开发成本”科目中按成本项目核

算,一般设六个成本项目,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

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开发间接费和借款费用。日常核算中“公共配

套设施费”不需要核算,公共配套设施费只有通过《开发产品成本分配计算表》

分配计算出“不可售面积成本”合计数后才能取得。

三、项目竣工验收后,各业务部门应当提供的资料。

1.财会部门按照会计核算的成本费用资料,编制《开发产品成本费用计算表》。

2.工程部门提供《各类房产占地面积计算表》。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

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项目开工之前由工程部门计算出各类开

发产品的占地面积。

3.预算部门提供《各类房产建筑安装成本计算表》。项目竣工后由预算部门根

据工程预(决)算编制办法,计算各类房产的建筑安装成本,编制《各类房产

建筑安装成本计算表》,由财会部门将各类房产的建安成本填在成本分配计算

表上。

4.销售部门提供《房产销售汇总表》。工程竣工验收后,销售部门按实测面积

的不含税销售额编制各类房产的《房产销售汇总表》。

四、开发产品成本的分配计算。各类开发产品的成本不是在账上核算出来的,

而是在《开发产品成本分配计算表》中分配计算出来。按照国税发〔2009〕

31号文件规定的方法,将各项费用分配到各类房产中去,计算各类房产的建造

成本,然后,将不可售面积成本合计数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分配给可售面积。

分配计算顺序如下: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

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征得税务机关同意。但地下工程、人防工程不

承担土地成本。

2.前期工程费的分配。依据受益原则,按建筑面积法分配前期工程费,人防

工程不承担此项费用。

3.基础设施建设费的分配。依据受益原则,按建筑面积法分配基础设施建设

费,人防工程不承担此项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由预算部门编制《各类房产建筑安装工程成本计算表》,

会计部门采用直接计入法,计入各有关成本核算对象中,包括地下工程、配

套设施和人防工程。

 5.开发间接费的分配。计算前四个成本项目小计数,扣除人防工程费,按

照直接成本法把开发间接费分配到各个成本对象中,使可售的、不可售的开

发产品(人防工程除外)全部承担开发间接费。

6.“不可售面积”成本合计,即“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分配。①“公共配套设施费”

的分配对象:包括可销售的开发产品、准备出租的开发产品、房地产企业自

用的开发产品、经营性配套设施等。②将“公共配套设施费”按可售“建筑面积

法”进行分配。

         至此,计算出可售开发产品“销售成本”,即总成本。再按可售面积计算

各类产品的单位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清算和企业所得税计算销售成本的依

据。

7.结转开发产品成本。编制开发产品单位成本汇总表。将“开发成本”结转至

“开发产品”科目,借记“开发产品”科目,贷记“开发成本”科目。会计核算资

料从成本费用结转为各类开发产品,计入“开发产品”明细账,登记反映各类

开发产品的竣工验收、销售及结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