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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

关于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有关问题公告的解读

来源:税务总局添加时间:2018/11/15 点击:
        近期,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雇主责任险、公

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税前扣除问题进行了明确。现就《公告》的主要

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责任保险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使用频率越来

越高,对企业分散经营责任风险、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近期,有关部门、企业反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

任险等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为统一责任保险费税前扣

除政策口径,便于纳税人执行,更好地促进企业化解经营责任风险,增

强抗风险能力,我局发布了《公告》。

二、主要内容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是参加责任保险的企业出现保

单中所列明的事故,需对第三者如损害赔偿责任时,由承保人代其履行

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由于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

险缴纳的保险费支出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

务包括责任保险,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条例有关规定,《公告》明确,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

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执行日期

         根据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的原则,《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