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
来源:税务总局添加时间:2021/11/01 点击: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
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三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29号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
意见》,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
动”,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
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
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
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三批)
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
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三批)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