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来源:税务总局添加时间:2021/04/01 点击: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
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
(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