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模式对增值税率的影响
来源:税务筹划添加时间:2018/11/15 点击:
企业的经营活动中,业务模式稍有不同,相应增值税的税率也会不同,
特别是业务模式中涉及服务人员的问题,往往会对增值税率的适用产生很
大的影响,不同的业务模式适用的增值税率变化很大,直接导致增值税负
发生很大的变化。通过对业务模式的设计,实现对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本
文就以租赁业务中是否同时提供服务人员的业务模式为例说明一下增值税
税目和税率可能发生的变化,假设案例中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对外租赁
日期均为2018年5月1日后。
1.企业如果仅对外出租汽车,属于租赁服务中的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16%;
如果企业连人带汽车一起出租,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对应的税率为10%。
假如没有运输工具承运的业务,对应的税率怎么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规定,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指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
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
营活动。需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同理,包含航空运输服务的干租和湿租业务,水路运输的光租和期租业务,
也是按“有人和没人”而缴税不同。航空运输服务中如果仅涉及飞机的租赁为
干租,对应为有形动产租赁;湿租则不仅提供飞机,而且提供所需的机组人
员等,则属于交通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中,如果仅涉及船舶的租赁,属
于光租,对应为有形动产租赁;如果涉及既租赁设备又配备操作人员的则属
于期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税。
2. 企业把建筑施工设备(2016年5月1号以后购买)出租给他人使用,则属于
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16%;如果连人带建筑施工设备一起出租,根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
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0%。
3. 企业把2016年5月1号以后购买的仓库对外租赁,则属于不动产租赁业务,对
应的税率为10%;如果给房子配上看管人员再对外出租,则属于仓储服务(现
代服务中的物流辅助服务),适用税率为6%。另外,仓储服务还可以选择简易
计税,到税务局备案后,选择简易计税对应的征收率为3%。
4.企业只提供会议场地,为不动产租赁服务,对应的税率为10%;而提供会议场
地和相关人员服务的属于会议展览服务。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十条规
定,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
的活动,如蔬菜冬交会、秋季糖酒会等需要出租方委派工作人员组织和管理,对
应为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5.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一
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率为16%或10%。有了人员的参与,情况也会变有所不同。比如,餐饮企业
购买一些食材,在店里经过人员的生产、加工,然后外卖店里加工过的食品,
则按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6.企业提供运输货物的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缴税,对应的税率为10%。如果给
配上相应的押运人员,本质侧重“押”,而不是“运”,根据财税〔2016〕140号文
件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按照“安全保护服务”缴纳增值
税,税率为6%。
通过以上的分析,结合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对生产经营模式进行重新
设计,进而实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