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知识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19/01/22 点击: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2018年版)》等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
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
(A类)》(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
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的表单样式和填报
说明进行修订。
二、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1行“一、符合条件
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
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A200000)第9行计算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累计金额。”
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109小型微
利企业”的填报说明修改为“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
策的,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一、符合条件的小
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填报说明修改为“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
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第23行计算
的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本年金额。”
三、本公告适用于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算清缴纳
税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8年第2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于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
申报表(A类)》(A2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
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