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建议
来源:中国税务报添加时间:2020/10/15 点击:
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在以往的日常征管中发生频率均比较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成为近期纳税人关注的两个热点问题。
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都是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纳税人权利。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第三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可见,二者均属于依申请事项、行政许可事项,都是关于纳税人法定义务的推迟,都可以因为不可抗力申请。延期申报是对于申报行为的延期,从而合法地超越法定的申报期限,即平常所说的征期。延期缴纳税款是对于解缴税款的延期,从而合法地超越征期,笔者认为可以理解为是国家对于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给予的一种无息贷款。以上是二者相似之处。
不同之处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均可以申请延期申报,而延期缴纳税款只能由纳税人申请。税法规定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可以延长3个月,但没有明确延期申报的最长期限。延期申报的批准机关是基层办税服务厅,而延期缴纳税款的批准机关是省级税务机关。除不可抗力外,延期申报还可以因为不能如期完成账务处理而申请,延期缴纳税款还可以因为资金不足而申请。
延期申报推迟了纳税人按期、如实报送申报表的义务,但是没有推迟解缴税款义务,需要纳税人按照上期入库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推迟了纳税人解缴税款的义务,但是前提是纳税人能够按期、如实报送申报表和资产负债表等。
疫情发生后,基层税务机关遇到的问题经常是:纳税人既未提供申报表,也没有资金预缴税款,导致纳税人不能申请延期申报,不能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对于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一是延期申报可免于预缴税款。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建议财税主管部门明确2020年度内,或者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前,纳税人申请延期申报可免于预缴税款。这样可保证“不加收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执行口径上的一致性。
二是建议延期缴纳税款放宽至部分代扣代缴税款。当前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全球性经济下行,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加之防疫常态化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增加,为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充分发挥税务机关职能作用,落实“留住青山,赢得未来”要求,建议将部分扣缴义务人也纳入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范围。例如,允许作为扣缴义务人的信用良好、资金困难的固定业户,对境内或居民个人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申请延期缴纳。
三是建议尽快推广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单点登录,保障账簿管理与开票管理相分离的企业能够快速申报,不影响领票与开票。笔者认为,应努力做好每一项能够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落实每一个能够方便纳税人办税的优化举措,主动为降低征纳成本提出建议。
(2020年10月14日 作者:郜中凯 来源:中国税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