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来源:财政部添加时间:2019/05/20 点击: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
财会〔2019〕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
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中央管
理企业: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
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在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 政 部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