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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
来源:未知添加时间:2019/01/03 点击:
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
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8〕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局、委):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
有关规定,为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坚
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2018年在棚户区改造领域开展试点,有序
推进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工作,探索建立棚户区改造专
项债券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
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我们研究制订了《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
项债券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