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来源:财政部添加时间:2018/11/30 点击:
关于印发《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2]2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
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
处:
为做好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衔接工作,现将《小企业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
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衔接规定
财政部
201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