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财政部添加时间:2018/11/29 点击: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
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
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